崔美虹律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单位组织的“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培训研讨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第十一期“环境法律实务研习”班于2011 年11 月26 日在北京开班。
本期“环境法律实务研习”主办单位为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由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福特基金会、法国驻华大使馆、佛蒙特法学院资助。
此次研习班聘请了国内外环境方面的学者为学员授课,其中有人民法院报社社长孙佑海、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等,就我国的环境立法及环保法的实施等法律问题及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等问题进行深刻的讲解。并有王灿发教授及办理环境案件的刘湘律师讲解了办理环境案件主要注意的问题及如何取证等法律事务。
参加此次研习班的人员91人,包括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官、环保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执业律师。本期研习班期限为五天,11月30日结束。
崔美虹律师参加了本期研习班的培训研讨活动。近年来崔美虹律师协助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帮助中心办理过青县部分癌症患者诉某化妆品厂污染人身损耗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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