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义务咨询活动
2011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一周年。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要求,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共同开展法制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十多名律师在阴冷的雾霾气象条件下,参加了宣传、咨询活动。活动中散发资料90余份,解答咨询10多人次。(图文/王吉仓)
活动期间悬挂在新华路建北大道口交通护栏上的条幅
张蕾律师散发宣传材料
殷文广律师散发宣传材料
于增杰、冯卓成、殷文广、刘康宁律师解答咨询
刘康宁律师散发宣传材料
崔术岭律师散发宣传材料并解答咨询
参加宣传咨询活动的律师集体合影(摄影:王吉仓)
(自左至右:崔术岭、胡爱军、张蕾、崔美虹、霍灿英、靳长征、刘康宁、冯卓成、殷文广、李洪彬、徐跃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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