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岳 信 息
第 1 期(总第165期)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2010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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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维权专刊】
编者按:举世瞩目的哥本哈根联合国气候峰会闭幕了。温家宝总理在峰会上的发言仍余音萦绕:“气候变化是当今全球面临的重大挑战。遏制气候变暖,拯救地球家园,是全人类共同的使命,每个国家和民族,每个企业和个人,都应当责无旁贷地行动起来。”
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气候变暖,已经深刻地影响到了我们每个地球人的生活,甚至危及后代子孙。我们看到,一些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直接将废弃物向周边排放,造成环境污染,影响周边居民的生产、生活,危及居民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个别行政、司法部门,为了地方经济指标GDP的增长,不惜充当污染企业的“保护伞”,给污染受害者维权设置重重障碍……,刘才祥、纪执岐等人维权的道路漫长而曲折。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环境保护组织的积极参与、相关新闻媒体的监督报道、党和政府的关注,单凭其个人甚至加上律师的努力也是很难实现其诉讼维权目标的。相对而言,环境污染受害者,有时不仅要遭受环境污染的直接损害,还要受到个别地方行政、司法方面“不作为”和“乱作为”的二次伤害,已经成为社会上的弱势群体。
环境污染,是人类的行为恶化了自然环境,反过来作用到人类自身,对人的生命健康产生不利的影响甚至是损害,进而又因污染和反污染的斗争,影响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最终形成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的双重矛盾关系。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做到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是我国二十多年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总结,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从宏观和长远角度看,有效地减少资源浪费,保护和改善环境,才能保证和实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最终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即人类社会的和谐、协调、全面发展。加强环境治理,建设易居、文明的人文城市,也同样能吸引外来旅游、投资,促进一个地方的经济和社会协调、全面发展。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
本所及本所律师将结合自身的业务,积极履行律师的社会责任,努力办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力求为环境污染受害者,也为我们每一个人撑起一片蓝天。
同时,海岳律师事务所也积极向全社会呼吁:让我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关注环境和环境问题,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事做起,为创建美好的绿色家园而作出积极努力和巨大贡献吧!
海岳律师事务所入选
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
日前,海岳律师事务所入选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与此同时,我所王吉仓律师也被授予“环境维权志愿律师”证书。
经济的高速增长,也给环境和资源带来前所未有的巨大压力。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严重危害群众健康、影响社会稳定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海岳律师事务所肩负历史和社会使命,积极参与环境维权工作,稳扎稳打,步步为营,初见成效。
自2006年开始,海岳律师事务所多次派出王吉仓、曹东升、胡爱军等多名律师参加中国政法大学、中华环保联合会、全国律协等单位联合举办的“环境维权法律研习班”培训及环境保护法律论坛、讲座等法律实务研讨和交流活动,切实提升了所内律师的环境法律意识和诉讼实战技能。
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吉仓、曹东升、崔美虹等律师积极承办环境维权法律援助案件,产生了较大的社会影响。
2007年3月,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吉仓、曹东升受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委托,就青县两起环境污染案件的有关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形成了书面的调查报告,促使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决定援助受害人刘才祥、纪执岐等人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青县果农刘才祥用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有限公司排放的污水浇灌自己承包的果园,造成果树大面积掉果、枯烂乃至死亡。刘才祥提起民事诉讼后,在三年多的时间里,刘才祥及其亲属多次上访,法院却一直没有作出判决。在2007年6月5日“世界环境日”晚,刘才祥做客中央电视台大型环保晚会,披露了其维权的艰难过程,在场的嘉宾中不少人泪眼汪汪。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决定给予援助,在市司法局领导的支持下,海岳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吉仓和曹东升律师代理刘才祥参加诉讼,出席了法庭审理,在法庭上为刘才祥据理力争,通过交叉询问,使得司法鉴定机构出庭人员穷于应付、自相矛盾、漏洞百出。在刘才祥败诉后,两位律师又代理其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经过集体研究,由曹东升律师配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灿发出庭参加庭审。庭审后,又经过数次艰难的调解,刘才祥终于在2008年7月获得了较为满意的赔偿,案件审理终结。
纪执歧一家居住在沧州成原化妆用具有限公司北侧,相隔该公司北墙仅仅三米多远,院内紧靠北墙的烟筒曾经长时间漏烟。纪执歧多次上访,沧州成原化妆用具有限公司早先曾经给过6000元补偿。2006年,纪执歧老伴李玉俊被诊断为肺癌。之前,附近居民已经有多人身患癌症且其中多数已去世。王吉仓、曹东升律师向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提交的书面报告中,建议该中心给予援助。鉴于环境污染与人身损害之间因果关系的复杂性,该中心两次派员来青县调研,并有日本新闻记者和国际环境组织人员先后随行采访、调研。除了向该中心的派员详细介绍有关情况、引见了部分污染受害者、查看了受污染现场外,两位律师还多次通过电子邮件、面谈等途径与中心的学者、律师探讨此案。李玉俊病逝后,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支持下,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东升代理纪执岐一家,向青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该公司予以赔偿。在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纪执歧等亲属的诉讼请求后,曹东升律师继续协助中心给予纪执歧一家法律援助,代理其向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崔美虹律师配合中心指派的刘湘律师参加了二审庭审。案件被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发回重审后,曹东升律师再次配合中心指派的刘湘律师参加诉讼。青县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污染与李玉俊死亡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成原公司赔偿李玉俊老伴纪执歧等亲属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共8万多元。《法制日报》对本案进行了跟踪报到。
近日,在纪执岐家附近居住的唯一在世的癌症患者卢凤云在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的支持下,由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东升代理,向青县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人身侵权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海岳律师事务所入选中华环保联合会“环境维权志愿律师事务所”,与其在环境法律维权方面所做出的努力和成效是密切相关的。
环境维权任重道远,海岳律师事务所诚愿切实履行环保志愿律师事务所的责任,积极协助中华环保联合会开展环境维权工作,为更多的环境污染受害者提供环境维权法律援助,为进一步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努力。
王吉仓、曹东升、李晓峰
参加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三期环境维权法律研习班”研习
2009年11月25日,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等单位共同主办的中华环保联合会第三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法律研习班在北京召开。王吉仓作为志愿律师,曹东升、李晓峰作为志愿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本次研习班的研习。
由来自全国各地的30余名志愿律师和志愿律师事务所代表参加了本期环境维权志愿律师法律研习班的研讨活动。在案例讨论的部分,培训学员就中华环保联合会会以社团组织为原告提起的我国首例环境公益行政诉讼参加培训的志愿律师开展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就在实践中广泛推进环境公益诉讼进行了探讨,加深了对该案件的认识和对环境公益行政诉讼相关理论的理解。
在研习中,海岳所律师积极提出问题,对环境公益诉讼、民间组织的作用、诉讼主体资格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活跃了研习气氛。
王吉仓律师应邀参加“环境诉讼与环境法律援助研讨会暨环境法律帮助热线开通十周年庆典”
近期,海岳律师事务所王吉仓律师应邀参加了在北京西郊宾馆举行的“环境诉讼与环境法律援助研讨会暨环境法律帮助热线开通十周年庆典”活动。
全国政协、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政法大学等有关单位的领导出席了开幕式,并表示了祝贺。国内NGO代表、污染受害者代表、合作方代表、环境法学者、法官、律师、学生志愿者和媒体记者两百多人参加开幕式。
研讨会期间,分别举行了主题为“环境诉讼与环境法庭的建立”和“环境公益诉讼与环境法律援助”的专题研讨会,与会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在“环境诉讼的困境与法律完善”专题研讨分会场,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和我所共同援助的环境污染受害者代表、青县果农刘才祥介绍了其诉河北小洋人生物乳业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的艰难诉讼过程。王吉仓律师介绍了案件的背景情况,谈了办理环境案件的一些感受和体会,与参会人员进行了交流。在“美国的公益诉讼”专题研讨分会场,美国学者、律师发表主题演讲后,王吉仓律师向美国学者和律师同行提问,了解美国环境诉讼中的赔偿机制(是否存在惩罚性赔偿,以及司法实践)问题。
在闭幕式上,中国政法大学环境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王灿发教授致闭幕词。闭幕词中对积极参与中心事务的多名公益律师表示了肯定和感谢,其中就提到了我所王吉仓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