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岳 信 息
第 3 期(总第167期)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2010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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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残专刊】
海岳律师事务所助残工作再获殊荣
被评为“河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自建所以来,始终牢记始终牢记“执业为民,服务为民、取信于民、扶危济困”的宗旨,认真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法律援助条例》的有关规定,积极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尤其是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曾被授予“残疾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 “爱心助残律师事务所”、“残疾人维权示范岗”、 “ 残疾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法律援助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近日,我所又被河北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评为“河北省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这一荣誉是对海岳律师事务所多年来热心助残,积极参与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又一充分肯定,而海岳律师所在荣誉面前不会停滞不前,必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律师法律援助的神圣职责,向弱势群体伸出热情的双手,为他们撑起一片法律维权的蓝天。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自愿向特困残疾人家庭捐款
“扶贫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及后勤工作人员根据沧州市残联提供的信息,自愿向我市有一残疾特困家庭捐款,《沧州晚报》也对进行了相关报道。
孟某、李某夫妇均为下岗职工。2001年,李某在沧州市某医院生育三男一女四胞胎。老大、老三重度脑瘫,智力、肢体残疾;老二先天性心脏病(已治愈),上小学;老四脑瘫后遗症,肢体残疾,走路困难。
虽然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曾予以救助,但该家庭生活仍然十分困难。为让这个多人残疾的特困家庭享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经合伙人倡议,多名律师、实习人员和后勤工作人员积极奉献爱心,自愿向该残疾特困家庭捐款。
截至5月16日上午,共计募集捐款3700元。海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张建军、律师王吉仓在市残联维权部刘育新及社区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到李某家中进行慰问,并将捐款全部送交给李某。
张建军副主任同时代表海岳律师事务所承诺,该家庭中今后如果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将长期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无偿提供咨询、代理服务。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沧州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5月16日上午,在沧州市建设北大道一号沧州路桥公司大门外南侧,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沧州市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第二十次“全国助残日”义务法律咨询活动。由于下雨,活动被迫提前结束。
1名市残联维权部工作人员和27名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实习人员参加了本次活动。共接待咨询十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30余份。沧州晚报记者进行了现场采访和摄影。
【律师在线】
咨询人:李先生
问 题:我承包乙方某个工程没有书面协议后我有分包给另一方也没有书面协议而另一方出现了工伤医疗费用我承担了最后赔偿费用该怎么处理 ?
解答律师:崔美虹
你承包了工程,后你将工程转包发生工伤事故。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将工程承包给没有资质的承包人,在此期间发生事故,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是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事故,发包人承担赔偿后,可以向承包人追偿。
就你所讲的问题,你承担了全部赔偿责任,你可以向承包人追偿。如果你们之间有约定(口头约定),可以按照约定执行。
【滴水藏海】
一个细小的、瞬息即逝的期望可以经常地从纯自然的环境中产生出来,而一个强烈而持久的期望,则只能来自于法律。
——【英】边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