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
2009年6月26日下午,海岳律师事务所召开全体律师和工作人员大会,会议由靳长征主任传达了省司法厅、市司法局的相关文件,拉开了本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序幕。
根据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和部署,为学习好、贯彻好周永康同志在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本所律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责任感、使命感,海岳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本所专职党支部书记李学明在会上宣读了这一实施意见。
图为靳长征主任传达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文件
图为会场一角,本所律师和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
Copyright 2004-2011 中国·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73-2-20号(沧州市交通局通翔园东侧) 电话:海岳律师事务所通讯录 传真: 0317-3071791 E-mail: haiyue-lawyers@163.com 冀ICP备180205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