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岳律师事务所
首    页   海岳简介 机构人员 海岳信息 经典案例 本所荣誉 重点客户 业务范围 在线咨询 最新业务
  当前位置:首页>>海岳信息>>2004年第8期


2004年第8期

时间:2004/11/1 15:37:29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3397次
   
海 岳 信 息
2004年第9期(总第110期)
河北沧州海岳律师事务所 2004年7月9日

http: www.haiyue -lawyers.com.cn E-mail: haiyue@heinfo.net


海岳视点

坚定信念 加强自律 夯实基础 努力开创海岳律师事务所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靳长征在海岳律师教育整顿中的学习体会

今年四月份以来,为了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的讲话精神,我们海岳律师事务所多次召开合伙人会议及全所律师大会,出台了自己的教育整顿《方案》,认真组织了动员学习。在教育学习过程我们先后进行了内部测试,心得笔记检查,并发了五个通知进行指导。现就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大家共同交流如下:
一、紧紧抓住教育整顿这一机遇,求真务实,增强自我教育、自我约束和自我提高的自觉性。
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是对广大律师的亲切关怀,这是我国律师制度恢复以来从未有过的。合伙人在学习中大家认为这次全国性的律师教育整顿,预示着律师业大发展的重要机遇的到来,有中央领导同志对律师工作的亲切关怀,有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对律师工作的高度重视,加之各级律师协会和全体执业律师的共同努力,律师业的明天会更美好。所以,我们海岳律师一定要抓住机遇,扎扎实实地做好教育整顿的各项工作。抓学习教育最关键的问题是提高每一位同志的认识,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20多年来的改革开放,使律师队伍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体制环境,社会条件等均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律师队伍存在着诸多不适应形势需要的矛盾和问题。海岳律师队伍中同样不同程序的存在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为此,我们必须认识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一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的需要;二是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三是律师业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四是对外开放、国际竞争的要求。我们必须正视,从律师的服务层次和服务质量的提高,服务方式和服务内容的改进角度讲,需要进一步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从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治国、防止司法腐朽的角度讲,需要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相互关系,提高律师自我保护能力和提升律师的社会形象。从服务为民、维护正义、理想信念和诚信服务角度讲,需要提高律师的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和社会公信力。从律师管理角度讲同样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推出新举措。
总之,只有全体同志的认识提高了,思想统一到指示精神上来,才能增强教育学习的自觉性,才能达到,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提高的目的。
二、牢记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这一根本属性,开展三个教育,树立三个意识,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进入新世纪,根据国务院、国办发[2000]51号文件律师事务所被列入社会中介机构与政府部门实行了脱钩改制。实践证明这一重大改革,大大地拓展了律师业务领域的空间,有力地促进了律师事务所的建设、增强了律师事务所自我发展的自主能力,给中国的律师注入空前的生机和活力。在这里特别应指出的、而且每位律师都应清醒认识的是:律师“脱钩改制”并不是要摆脱党和国家对律师工作的领导;“例入中介机构”并不是无政府的“独立大队”;律师在执业中的空间加大了、有相对的自由、自主权,并不等于“自由化”和西方国家的自由执业者。坚持党和政府对律师工作的领导,讲学习、讲政治、讲大局是中国律师工作的特色,是律师的根本属性的体现。
牢记律师的根本属性要从认真开展三个教育入手,旨在树立三个意识:一是深入开展政治思想、政治信念教育。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坚定的政治信念指导行动,不断提高律师识别真伪、对错的能力,不断提高律师洞察是非的能力和政治敏锐性,即我们常讲的政治素质,她体现的是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政治意识强,识大体、顾大局的律师是政治素质高的律师。二是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十届人大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列入宪法,成为我们国家的基本方略。认真学习宪法和其他法律,熟知法律,增强律师宪法观念和依法执业观念,才能为当事人,为社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精通法律、正确地实用法律,才能够让本方当事人信服,让对方当事人信服,让对方律师信服,让法官信服。依据法律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才是成功的律师。律师乃法律之师,作为以法律知识为国家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的特殊职业群体,要求律师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不断提高职业道德修养。三是经常开展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学习教育。提高律师职业道德水准,强化执业纪律观念,认真学习和贯彻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应年年学、月月讲、天天抓,要常抓不懈。律师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要实行内外结合,联合监督,要充分体现律师自身服务为民,诚实守信的责任意识。律师要以诚信取信于民,律师事业离不开社会的肯定和支持,要想赢得社会广泛的支持,必须做到恪守诚信。市场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诚信,只有坚持诚信,才能促进社会的发展。律师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坚持诚信,维护经济发展中的公正性和诚信度,才能体现律师自身的价值。律师在代理案件中,必须遵守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履行自己的职责。实践中有个别律师,收费订协议时是满脸笑容,心里美,乐的嘴都合不上;当委托人连找三次时,是脸难看,面难见,话难听。一推二托三发火。我们要清楚当事人是活广告,当事人对你失去信任,你将会失去客户来源,失去市场。
这次教育,我们就是要树立和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提高律师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使大家始终坚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坚持执法为民、服务为民、维护司法公正、夯实基础,做依法治国的宣传者,监督者和先行者。
我们海岳的所标上写着“四海泽地民为地,五岳擎天法为天”,这是高人对海岳的顶天立地气慨、精神的描述。视民为地,视法为天,加之内部的人和,我们就会立于不败之地,就会勇往直前。法来源水,水代表公平、公正,这也决定了律师的工作使命是维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公正。律师就是通过用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公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靠其它手段。一切错误的违法行为都会最终以律师坚持正义下得到纠正。这里有必要重点说一下,正确处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不久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律师与法官关系做为一个重中之重的问题被提上日程,我做为一个有十几年工作经验的律师,在处理律师与法官之间的关系上认为,在要求律师严格依法执业的同时,还应当要求法官维护司法公正。只有维护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了,我们的国家的法制化进程就会更进一步。在律师代理案件中与法官在认识上的相互沟通是正常的。律师与法官的共同职责是维护法律正义,只要律师与法官之间依法办案,双方都不做违法之事,执法环境就会得到净化,所以说律师应当牢固树立服务为民的宗旨,廉洁自律,保持正常的工作关系,自觉维护司法公正。
海岳的未来不是梦,美好的明天靠大家的齐心协力,即我们常讲的团队精神;靠高素质的律师群体,着眼长远,立足当前,每件个案的优质高效;靠全体同志扎扎实实地业务技能;靠每位同志重视诚信、恪守诚信、坚持诚信;靠上上下下的自尊、自重、自警、自律。一句话,要靠夯实基础。珍惜取得的成绩和荣誉,发扬已有的强项和经验,高标准,高起点地抓基础工作,这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现实,不求过的去,要求过的硬。海岳人要继续在沧州乃至河北领跑,要争做依法治国的宣传者,监督者和先行者。
四、注意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的长效机制,努力开创海岳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这次教育整顿,使合伙人达成共识,就是不满足已经取得的成绩,海岳要标本兼治,以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标准为尺度,努力开创海岳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同时这里也请各执业律师、实习律师、行政人员,要以对海岳高度负责的精神,给所的建设提意见,提建议。然后我们合伙人再开会认真研究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实践中加以吸取和采纳。我这里就自己想到的,认为应大力抓的工作谈点意见:
(一)加强政治学习,完善政治学习制度,有计划、有督查、有落实(个人有记录,有笔记,有心得体会)。坚持好政治学习制度是律师属性的要求,是承担职责的要求,是律师事务所制度建设的不可或缺的内容。今后把此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纳入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评审中,同年检注册的材料一并审核。
(二)坚持“四个服务”的工作宗旨,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服务,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服务,为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服务,为实现好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服务的“四个服务”是律师工作宗旨。我们要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不断拓展新的服务领域,适时地学习新的业务技能。更好地促进自身的改革和发展。
(三)加大党支部建设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律师队伍建设中的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健全组织,及时组织活动,发展新党员,提高党的战斗力。
(四)提升学历和外语水平,注重理论研究。鼓励个人继续深造读研、读博,鼓励个人提升外语水平(以六级考试合格为准),鼓励专职律师在省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者重奖。
(五)完善相关制度(已健全的除外)。完善培训制度,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制度,完善投诉查处制度,完善评查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六)做好与福利相关的各项工作。除定期检查身体统一着装外,要落实好各项保险事项。



 
2004-7-12

 

 ·上一条:2004年第7期 (11-1)
 ·下一条:2004年第9期 (11-1)
 相关信息:2004年第9期
 尚无信息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管理入口 |

Copyright 2004-2011 中国·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73-2-20号(沧州市交通局通翔园东侧)
电话:海岳律师事务所通讯录 传真: 0317-3071791
E-mail: haiyue-lawyers@163.com   冀ICP备18020596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