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二副主任简历
刘建二,男,1977年出生,河北河间市人,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律系并获法学学士学位,法律硕士研究生在读。1998年取得律师资格并从事律师工作。现为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业务一部主任兼任河北省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沧州市律师协会理事、业务委员会委员。
擅长办理行政诉讼案件、刑事代理与辩护、劳动争议、知识产权、金融、保险及仲裁等法律事务,曾在《法制日报》、《河北法学》、《沧州日报》、《沧州晚报》等有关报刊杂志上发表数十篇学术论文。执业几年来办理了一大批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包括兰××、王××诉沧州市中心医院错抱亲子侵权案、庞××等非法经营、故意杀人案、魏××等涉黑案、韩氏犯罪集团涉黑案、南皮县公安局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行政诉讼案,河北渤海电缆厂董事长孙××行贿案、沧县公安局原副局长李××受贿案、沧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提××受贿、泄秘案、沧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中队长刘××、丁××等职务犯罪案、沧州市造纸厂董事长赵××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付兰成聚众斗殴案、中纪委查办的中煤邯郸基地代永光(正厅级)受贿等案件,现担任沧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沧州市气象局、沧运集团、河北长丰集团、河北恒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幞园新村)、河北安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晨曦花园)、沧州东泰兴物资公司等多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同志们的帮助下,加之自己兢兢业业的努力,以及在正确执业理念的指引下,取得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树立了自己的品牌与专业优势。办理的诸多案件曾被中央电视台、河北电视台、沧州电视台、上海电视台、法制日报、河北法制报、沧州日报、晚报等报道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曾获得二OO二年度、二OO三年度“沧州市优秀律师”称号;二OO六年七月,被河北省司法厅、河北省律师协会授予“河北省优秀律师”荣誉称号;二OO七年三月,被中共沧州市委、沧州市人民政府授予“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荣誉称号;二○○八年二月,被中共沧州市委、市人民政府评为“十佳政法工作者”二○○八年五月,被共青团沧州市委、沧州市综治办、沧州市司法局评为“沧州市青少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
办公电话:0317—3071719 手机号码:13785780988 传真号码:0317—3071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