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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成为首家与沧州市总工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单位

时间:2014/3/14 11:31:27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1231次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成为沧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单位

 

2014年2月1日,由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崔美虹律师牵头与沧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部签署了合作协议,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成为首家与沧州市总工会合作的律师事务所。

该所律师是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职工解决后顾之忧,提供更加专业和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主要法律服务范围是为职工或工会组织提供符合《河北省工会职工法律援助实施办法》第十一条、十二条规定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以及各级工会认为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等。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的形式包括:(一)提供法律咨询;(二)代写法律文书;(三)参与协商、调解等非诉讼法律事务;(四)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诉讼案件代理人;(五)担任执行案件代理人;(六)其他法律援助形式。

海岳律师事务所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单位的挂牌成立,是建立和完善职工法律援助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开展亲民爱民活动的深化和拓展,对职工维权、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提供法律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将为职工解难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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