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岳 信 息
第 1 期(总第178期)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201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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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岳视点】
燕赵都市报2014年1月29日第4版:
王吉仓律师帮助农民工成功讨薪维权
2014年1月29日,《燕赵都市报》第4版“为农民工讨薪”专版采用较大篇幅报道了东光小冯成功讨薪并获得补偿的“案例”。这个“案例”是本所律师实施法律援助,参与“善行河北•律师公益行”活动,成功帮助农民工实现维权的典型案例。
“善行河北•律师公益行”活动,是河北省文明委、河北省司法厅于2013年9月1日启动的。2014年1月14日,河北省律师协会发出《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公益服务深入推进“善行河北•律师公益行”活动的通知》,倡导律师围绕春节,继续做好公益服务工作,主动服务农民工、消费者、未成年人、妇女儿童及其他贫弱群体。
现将《燕赵都市报》的报道原文转发如下:
心细让小伙成功讨薪并获赔偿
本报驻沧州记者 李家伟
1月28日临近中午,家住东光县的小冯高兴地给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吉仓打来电话,说自己被拖欠的5600元工资全都追讨到了,实际拿到手的是10000元(包括4400元的补偿金),他感谢律师帮助维权讨薪。而回顾小冯的这条“讨薪路”,有不少值得用工企业和打工者深思的地方。
工资延期发放选择离开
2013年2月下旬,80后农民小冯在网上看到附近的一家个体企业招聘职工,便通过电话联系了老板,去这家企业打工,从事电焊工作。老板和老板娘对小冯说,每个月基本工资2800元,每天还有4元钱的饭费,加班另算,但是得“押”一个月的工资。
干了几个月后,小冯发现老板实际上一直“押”两个月的工资,这让想学其他技术正缺钱用的小冯产生不满,动了离开这家个体企业自己去闯天下的念头。
2013年11月4日,在工作之余,小冯向老板和老板娘诉说了自己想离开厂子去谋求其他发展的想法,老板和老板娘没有明确表态。次日上午,小冯再次找到老板,老板说:“不能挡了你发财的路,不干就不干吧。”小冯便离开了这家企业。
自行讨薪无果开始投诉
2013年11月中旬,到了正常发薪的时间,小冯去找老板娘索要拖欠的工资,因为平常就是老板娘给发工资。老板娘说,现在没有钱,有钱也得先给现在上着班的工人们开,最快也得春节后才能给小冯开工资。
小冯没有办法,多次去劳动主管部门咨询。2013年12月初,老板主动给小冯打电话,让小冯去拿工资,但是只给了当年8月份的工资。
又等了一段时间,小冯去要9月、10月和11月份两天的工资,遭到拒绝。小冯找到东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对老板欠薪进行正式投诉。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告诉小冯,老板拿来了考勤表,上面显示小冯没干几天,老板只承认欠小冯790元工资。明明欠工资5600多元,怎么成了790元?劳动保障监察人员让小冯拿出欠薪的证据,小冯困惑了。
请来律师帮助维权
2014年1月9日,小冯来到沧州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帮助讨薪。王吉仓律师详细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查看了小冯带来的所有资料,认为证据比较充分,能够为小冯争取到相关的合法权益。
这里不能不提,心细的小冯自己在本子上画了考勤表,上面记录得十分细致;老板娘每次发放工资时签发的工资条,甚至是装工资的有字的信封,他都保留了下来。
1月16日,经过充分准备,王吉仓律师前往东光帮助小冯维权。在东光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王吉仓律师申请查阅并复制了该大队1月9日制作的《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笔录》。劳动监察人员表示,由于个体企业尚未提交营业执照等,需要进一步调查取证。王吉仓律师提出,小冯依法可以提出的索赔事项总额可达3.5万余元,希望监察人员在调查过程中对个体老板进行法律宣传和教育,自己也会做通小冯的工作,争取双方调解处理。
讨薪成功还获赔偿
1月23日,小冯告诉王吉仓律师,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回话说,对方已经同意给他10000元了。
1月27日,王吉仓律师专门为小冯起草一份协议书,写明小冯本应获得工资及各项赔偿共计3.5万余元,只收取1万元,其余自愿放弃。小冯当日把协议书交给了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声明如果老板一方春节前不给钱,春节后就会坚持高额诉求,不再大幅度让步。
1月28日,小冯、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先后与王律师联系沟通,加上中间人协调,11时,小冯给王吉仓律师打来电话,说自己给对方出具了收条,写明收到工资5600元、补偿金4400元,已经收到了10000元。
报:省司法厅律管处、省律协、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
送:沧州报社、各法律顾问单位
发:本所各部、室
编辑:兴斌 王吉仓 陈燕 打印:陈燕 份数: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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