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刚刚蒙蒙亮,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吉仓,手拿数十份“关于所谓的‘中国大律师网’等单位违法开展‘中国百强大律师’评选活动的情况反映”来到所里,焦急地等待EMS快递员的到来。他满怀期待地将该材料寄给了中央政法委、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律协等多家单位。
“30家纸媒,300家新媒体,3000万张选票!公益、公平、公正、公开、权威!红地毯、聚光灯、耀眼的奖杯、重量级嘉宾!这是衡量中国大律师的唯一标准,是中国律师界的奥斯卡奖!”10月26日,王吉仓告诉《方圆律政》记者,初次看到第二届“中国百强大律师”评选的宣传语,他本人也禁不住心动,欲要参与其中。但是冷静下来后,他开始困惑:这样严肃的全国性评选活动何须如此夸张高调地使用广告性语言来宣传?
主办方资质几何
出于律师职业习惯,王吉仓自2011年6月6日知晓“中国百强大律师评选”信息后,就开始调查其评选机构的资质。为此,在6、7和8月期间,他多次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网站中检索,检索到的备案主办单位名称是济南平顺营销顾问有限公司,网站名称是“中顾大律师网”。但是其宣传过程中一直使用“中国大律师网”的名称,网址是www.zgdls.com。不言而喻,“中国大律师网”与“中顾大律师网”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宣传效果却截然不同。
8月下旬,王吉仓再一次登录网站查询,他发现上述备案信息主办单位已经变更为北京搜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备案信息前后不一致更加令人生疑。
王吉仓认为,这种擅自使用“中国”二字进行冠名的行为,宣传信息、网站显示信息与备案信息不符的行为,都违反了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控制评比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以及《关于加强互联网站备案管理的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他更加确信所谓的“中国百强大律师”评选活动违反了上述文件的规定,备案信息不实,不具有合法性。
宣传口号实属忽悠人
“他们号称的‘公开’其实就是‘犹抱琵琶半遮面’式的公开。”王吉仓说,他曾向“中国百强大律师”评选的营销人员索取组委会成员名单,但是得到的回答是只有少数组委会成员可以公开;索要宣传中提到的联合主办单位联合举办的相关文件,对方回答说涉及商业秘密;要求披露承办方信息并提供合法执照,其回答需经过请示,几经波折,王吉仓收到的只有一个没有年检信息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如此种种,何谈公开?”
所谓的“公平和公正”也令人生疑。其营销人员告知王吉仓,早参与早受益。对于评选标准,营销人员回答“执业十年即可,关键在于投票数量”。对于其他硬性指标,诸如道德水平、业务素质和执业业绩等都不在考察范围内,王吉仓说这样的公平公正只是掩耳盗铃。
自称的“公益”也纯属变相营利的幌子,王吉仓接着说,表面上,该评选活动不收取参评人员的费用,但是承办单位难免会借此机会追求其营销目标。事实上,他的一位同事参加了活动,营销人员就动员其扩大影响,成为会员(普通会员年费1.1万,高级会员年费1.9万),以提高在业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正所谓“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来这项“公益活动”的背后不乏利益的驱动和支持。
行业评比,乱象丛生
长期以来,行业评比鱼龙混杂。2011年7月,闹得沸沸扬扬的“两根脊梁”——“共和国脊梁”和“中华脊梁”评比,就是典型的例证。在舆论压力之下,“中华脊梁”承办方承认评比文件是“临时工”伪造的,而“共和国脊梁”评选活动的主办单位最终受到了民政部的处罚。一波未平一波又起,9月27日,“第二届孔子和平奖”被叫停;10月6日,“孔子世界和平奖” 也宣布停办。
“事实上,评比并非坏事,只是某些评比掺杂了商业利益,最后的结果让公众大跌眼镜。”王吉仓说,评选标准的模糊不清和评审程序的不完备和不透明,是导致有关奖项屡屡遭受诟病的主要原因。广义言之,这种病态评选必将对社会和谐乃至社会制度的公信力产生影响。
他认为,目前包括律师行业在内的评比活动,均缺乏明确的相关法律规范指导。加之各行业评比活动过多、过滥,商业化炒作倾向较为严重,所以其公信力也就大打折扣。甚至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等“官方”举办的评比活动,也存在公开性不足(甚至暗箱操作,评选过程不透明)和缺乏第三方有效监督等弊端。
所谓“民间”版的评比和排名活动,无论打着什么样的旗号,未经审批,均不具有合法性,有些评比活动“拉大旗作虎皮”,利用名人效应,虚假宣传,更不具有真正的公平公正性,商业炒作性质浓厚,严重影响了各个行业的正常秩序,引发了行业内的不正当竞争,对行业发展产生了极大的消极影响。
“任何评比活动都需要秩序,需要有效的监管。”王吉仓讲到,目前我国乱评比活动多数带有市场色彩,无法可依。立法缺失是评比泛滥的根源,利益驱动是评比泛滥的催化剂。他建议管理部门应该制定相应的规范,来引导行业评比,形成完善的机制。
为行业评比开辟新路
为此,王吉仓提出建议,首先要完善立法。他建议由国务院或者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对社会评选活动以及各类授予“名誉”、“荣誉”、“称号”、“奖励”等活动进行规范,必要时上升为法律。另外,他还建议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必要时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和完善相关的部门规章、纪律规范,对律师和律所参与社会性评选活动以及社会针对律师和律所举办的评选活动进行规范。
另外,他呼吁律师同行洁身自爱,不参与、不支持有关的非法评比活动(已经参与的应当声明退出活动),对此类活动获得的荣誉予以抛弃,不作为自己执业推广宣传的内容。通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建立和完善相关的规范制度,对律师参与非法评比活动进行劝导和教育,引导律师坚持职业操守。
王吉仓向有关部门发出“情况反映”后,诸多媒体进行了报道和转载。在网上的跟帖、评论、QQ群中,一些业内外人士对他的“质疑”表示赞同和支持。但相较于“中国大律师”评选活动广告宣传的铺天盖地,像他这样的质疑之声却极其微弱。所以,王吉仓表示他颇有“小巫见大巫”之感。
在王吉仓质疑乱评比的同时,也不时传来“反质疑”他的声音。“尽管有人认为我质疑‘中国百强大律师’评选是自我炒作,但是我认为这个话题并不是一个自我炒作的好‘选题’。”王吉仓说,众所周知,律师行业发展并非一帆风顺,甚至还处于多事之秋。对此项评比活动,一些与律师界有联系的知名学者、律师业内的一些令人尊重的著名律师也参与其中,他并不想借此而掀起律师界的波澜,影响律师界的团结与和谐。“我的质疑难以引起业外人士的关注,也难以提升自己的社会知名度和信誉度,更难以给我带来经济效益。”王吉仓说,他并没有炒作的必要和动机。
他最后说到,他倒是希望能够通过“炒作”来引起高层和社会各界对“乱评比”现象的关注,采取完善立法等措施来治本,推动法治进程,实现社会尤其是律师行业的规范、有序、正当竞争,促进社会各行业包括律师行业的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