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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义务咨询活动

时间:2010/12/4 16:50:21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1800次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律宣传义务咨询活动

2010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确立十周年。今年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的统一部署,按照河北省委宣传部、河北省司法厅、省法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以及河北省残联的意见,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沧州市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共同开展法制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市司法局长田云中等领导到场视察并慰问冒着寒风参加活动的律师。

市残联维权部刘育新参加本次活动。

参加本次活动的律师有:靳长征、崔援朝、王吉仓、徐跃民、刘康宁、于增杰、崔美红、曹东升、孙强、霍灿英、李洪彬、张蕾、王建忠、李晓峰、张宁、冯卓成、曹金祥、崔术岭。

本次活动中,律师接待咨询30余人次,散发宣传材料120余份。

                                                                                        (王吉仓撰文、摄影)

参加活动的部分律师

市司法局长田云中(左二)等领导视察并慰问参加活动的律师

市残联维权部刘育新同志(中)参加活动

靳长征主任解答咨询

曹东升等律师解答咨询

李晓峰律师解答咨询

冯卓成律师解答咨询

张宁律师散发宣传材料

崔术岭散发宣传材料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制作的宣传布标

 

背景资料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12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同年1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告公布施行。200142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计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通过开展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在全体公民中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2001124日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法制宣传日。

历年来法制宣传日主题

 

2001“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 

2002“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学习宣传宪法,推进民主法制建设 

2003“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依法治国,执政为民 

2004“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法制观念 

2005“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弘扬宪法精神,构建和谐社会

2006“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落实五五普法规划,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2007“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2008“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主题:弘扬法治精神,服务科学发展

2009“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动的主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上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登记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11-25)
 ·下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开展行政诉讼简易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 (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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