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仓律师应邀参加“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
10月14日,中国法学会、中国版权协会和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中国著作权法律百年国际论坛”在北京中国人民大学举行。本所王吉仓律师作为全国律师协会知识产权委员会委员,应邀参加了本次论坛活动。
2010年,对于中国版权界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100年前,中国诞生了第一部著作权法《大清著作权律》,开启了我国现代著作权保护的先河。2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著作权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颁布,揭开了我国新的历史时期著作权保护的新篇章。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首先致欢迎词。会议展示了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为论坛的题词:“总结百年历史经验,完善知识产权法制。”播放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佛朗西斯·加利特别为论坛发来祝贺视频。
全国人大常委会原副委员长许嘉璐,新闻出版总署署长、国家版权局局长柳斌杰,中国法学会付会长胡忠,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先后致辞。
许嘉璐致辞说,100年前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说明中国政府已经重视知识产权法律。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近30年来愈发重视对私权和公权的尊重。《著作权法》的起草、修订和颁布,从立法上保障了中华民族的创造力。我们深深懂得在科技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势头强劲的今天,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社会前进的动力。我国政府坚持不懈地进行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和宣传,打击盗版、盗印等大规模治理活动从未停止过,各级法院还专门设立了知识产权法庭。这一系列举措表现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保护知识产权问题的诚意以及走向法治社会的决心。
柳斌杰致辞指出,当今世界,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 虽然新中国的著作权制度还不够完善,但中国政府提出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建立创新型国家的战略构想,制定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国家的基本战略来推进。这证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政府将大力实施版权战略,加大著作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建设创新型国家,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论坛开幕式由中国版权协会理事长沈仁干主持。
开幕式后,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作了题为《中国版权制度的实施与展望》的演讲。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大清著作权律》主持人沈家本的嫡孙、我国古籍专家沈厚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刘春田,德国马普学会知识产权法、竞争法与税法研究所研究员阿道夫·迪茨,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冯震宇,香港大学教授李亚虹分别在论坛上作了主题演讲。
来自亚洲、欧洲、北美10个国家和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澳门地区的400余名中外知识产权界专家、学者,世界500强企业驻华机构知识产权总监、外国驻华使馆知识产权专员等出席论坛。
中央电视台、中国新网网等多家媒体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在为期两天的论坛期间,中外学者、专家就著作权制度的历史、发展与国际形势等专题进行广泛讨论。
王吉仓律师参加了“著作权的司法保护--民事保护与刑事保护”、“著作权集体管理与文化产业发展”分论坛活动。
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分论坛第一节,由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应用法研究所长罗东川,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王洪翼主持。最高人民法院政策研究室副主任胡伟新作了《关于中国著作权刑事司法保护政策的思考》的发言。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室副主任韩耀元作了《侵犯著作权罪的追诉标准》的发言。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付局长赵斌作了《侵犯著作权罪侦查中的疑难问题及对策》的发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马晓刚作了《侵犯著作权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的选择与协调》的发言。
著作权司法保护分论坛第二节,由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中国人民大学兼职教授蒋志培等主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于晓白作了《中国著作权司法保护新进展》的发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长陈锦川作了《网络著作权保护前沿问题》的发言。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晓津作了《著作权民事诉讼中的临时措施的适用》的发言。微软(中国)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保护总监吴海涛作了《软件最终用户侵权的疑难问题探讨》的发言。
著作权集体管理与文化产业发展分论坛,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朱兵主持。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刘孔中,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教授张玉瑞,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副总干事刘平,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副总干事马继超,中国电影著作权协会理事长朱永德,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分别作了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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