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爱军律师在北京参加第八期环境法律实务演习班研讨活动
2008年11月1日至6日,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律师胡爱军在北京参加了第八期环境法律实务演习班研讨活动。
本期环境法律实务演习班由国家法官学院、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分会、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联合主办,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福特基金会给予资助。
出席开班典礼的嘉宾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佑海;国家法官学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张维;中国政法大学科研处处长柳经纬;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分党委书记、副院长、教授王光进;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中国环境法主任、法学博士王立德;国家法官学院学员学生处处长彭永和。
主讲人及讲授内容分别为: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原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委员会法案室主任、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孙佑海主讲的内容是“当前的环境形势和环境法制建设”;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别涛主讲的内容是“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美国Ayres law Group律师Richard Ayres主讲的内容是“美国环境法律制度介绍及对中国的启示”;美国佛蒙特法学院中国环境法项目副主任、兼职教授、哥伦比亚大学法学硕士刘晶晶主讲的内容是“美国环境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佛蒙特法学院副院长、环境法中心主任、副教授、加州大学博克莱分校法学博士Marc Mihaly主讲的内容是“美国环境政策的演进:立法、规则制定、诉讼及执行”;中国政法大学污染受害者法律帮助中心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灿发主讲的内容是“环境纠纷处理和环境诉讼证据的收集与认定”;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关丽主讲的内容是“环境污染侵权案件中涉及的若干法律适用问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律协环境资源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汪劲主讲的内容是“我国环境标准的地位与作用”;日本国大川·村松·坂本法律事务所村松昭夫主讲的内容是“因石棉导致的大规模被害(公害与工伤事故)与损害赔偿诉讼”;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副教授、法学博士杨素娟主讲的内容是“水污染案例研讨”。
研讨班采用主讲加互动的模式,即每位主讲人讲授完毕后留出充分的时间让学员们自由提问或者发表看法。通过研讨,学员们可以比较充分地了解国内高层的态度、国外对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司法措施以及诉讼经验。
胡爱军律师说,通过参加这次研讨活动,开阔了视野,提高了认识,丰富了经验,增强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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