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律师简介
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取得经济法硕士学位。2005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现担任沧州市盛泰隆商业物资有限公司、沧州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含下属十四个县市区信用联社)的法律顾问。同时,自2007年起担任河北工程技术高等专科学校计经系外聘教师,教授经济法课程。
曾承办献县中天商城及王某诉河北省室内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黄骅家居装饰城、张某、皮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丁某诉任某、李某、许某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韩某、章丘市计生委诉李某、张彦恒农村信用合作社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冯某、卢某抢夺案。
在《经济论坛》、《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刍议公司的社会责任》、《论我国药品召回制度的完善》、《刍议我国外资立法的完善--以国民待遇为视角》等论文,同时在“经济法网”发表《滥收“进场费”的法律分析与规制》,网址:< http://www.cel.cn/show.asp?c_id=112&c_upid=110&c_grade=3&a_id=9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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