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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7期

时间:2007/10/19 15:21:21 来源:海岳律师事务所 阅读3248次
   

海   岳   信   息
第   7   期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                  200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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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岳信息】

以案说法    点评离婚案中的房产分割
 ——海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建二、律师霍灿英接受《沧州晚报》记者采访

       近期,我所副主任刘建二、霍灿英律师,就日益增多的离婚案件中的房产分割问题,以案说法,接受《沧州晚报》记者采访,从法律角度发表观点,对当事人如何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何合理减少纠纷具有积极的意义,2007年9月15日《沧州晚报》普法维权版面已予以报道。现将案例刊载如下,以供研讨。
        一、案情简介
       章女士和丈夫王某是经人介绍认识的,两人的工作都不错,每个月收入也不少,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后,两人于2000年登记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很好,一起逛街、散步,不论走到哪儿都惹人羡慕。2003年,他们爱情的结晶——小乐乐出生了,组成了一个幸福的三口之家。
       2005年,夫妻俩在市区清池大道某小区看中一套价值20万元的房子。刚结婚几年的小两口一时拿不出这么多钱。心疼儿子的王家父母,出资10万元,小两口也拿出双方婚后存款4万元,章女士拿出自己婚前积攒的4万元钱,但还是差两万元钱房款,想来想去,章女士又跟朋友借了2万元,终于凑齐房款,买下了这套房子。
有了新房子,孩子健康可爱,章女士一家人的生活充满了欢声笑语。但让章女士没想到的是,生活的考验对她才刚刚开始。
      2006年秋天,章女士家里突然来了一个特殊的客人——丈夫赌债的债主。“丈夫居然赌博!”这对章女士来说无疑是个晴天霹雳。
       在章女士的追问下,丈夫终于承认了参与赌博的事实。双方家长聚在一起,狠狠地批评了王某,王某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场写下保证书,发誓以后决不沾赌。
       章女士望着年仅三岁的小乐乐,原谅了丈夫,把自己入的保险退出来,还把本来用来还朋友的2万元凑在一起,一并替丈夫还了赌债。
       从此,王某真的沉寂了一段时间,但好景不长,今年春节刚过,章女士发现丈夫又开始赌博了,而且经常不去上班。
章女士彻底灰心了,她要离婚。
       二、纠纷焦点
       今年 4月,章女士请海岳律师事务所刘建二、霍灿英律师作代理律师,向法院对王某提起离婚诉讼。5月份,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法庭上,王某终于同意与章女士离婚,但在婚后房产的分割上双方产生了纠纷。王某认为,当时买房时自己父母拿出的10万元钱应当是自己的,买房时借的两万块钱是章女士签的字,应当由她自己承担这个债务。章女士则认为,王某父母的10万元钱应当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买房时借的债务应双方承担,自己当时拿出的4万元私房钱也应当随着房子一起增值。
       最后,双方的矛盾集中到了三点。一、王某父母的10万元怎样定性。二、章某向朋友借的款应如何处理。三、章某婚前的4万元怎该怎样处理。
       三、判决结果
      庭审中,刘建二、霍灿英两位律师举出相关法律条款——父母在夫妻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夫妻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一方婚前的财产为夫妻一方财产。
     因此认为,王某父母在王某和章某婚后给他们买房出资10万元,并没有明确表示是对某一方的赠予,应当视为王某和章某两个的共有财产;章某所借的两万元是婚后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一起承担;章某婚前的积蓄4万元,应当在分割房产时先分给章某,4万元相应的增值的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法院最后采纳了律师的观点。
    四、案件评析
    就这一案例,霍灿英律师深有感触地说,如今房子成为家庭的最大财产,如何分割房产也就成了离婚案件中的焦点问题。相对于现今的高房价,刚工作不久的新婚夫妇,积蓄不多,大部分无力自行支付房款,小两口共同供房或父母资助成为很普遍的现象。然而,一旦出现变故,多重出资购房也使得房产分割变更错综复杂。所以,父母在为子女出资买房时,应当仔细考虑好自己要赠予的对象,最好留下相关证据,虽然这样做显得有些不近人情,但它可以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陈燕整理)

【律师在线】

      咨询人:王(先生)
      问  题: 我与前夫2000年协议离婚,女儿随我生活,当时为了尽快与他分手,同意他每月给孩子扶养费100元,到现在孩子已上高中,费用已远远不够,我想问一下我是否可以起诉?如果我要起诉,是否需要我提供他的收入证明?我不想同他见面,如果委托律师,律师是否可以全权代理。谢谢!
      解答律师:王吉仓
      您好。
      个人意见,供您参考。
       1、可以起诉,但一般应当以子女的身份起诉要求增加抚育费。您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2、取得对方的收入情况方面的证据,不是必需的,但如果有证据,会更有利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3、可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给予律师特别授权就可以。

【滴水藏海】

        一位优秀律师的素质就是勇气,优秀律师所具有的这种勇气并不是出自盲目和莽撞,而是来自深刻的知识和品格的正直。   
               
                                                                       —— D·N·辛哈

       在法庭上能够形成关于案子的系统想法,并以简明而有条理的方式阐述出来,这是一个优秀律师所必需的。
                                                                                                  —— K·B·阿斯蒂纳

 

 

报:市委政法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司法局戚局长、曹局长、律师科、办公室、 律师协会
抄:沧州日报、沧州晚报、沧州电视台、各法律顾问单位
发:本所各部、室

编辑:兴斌   王吉仓   陈燕    打印:陈燕   份数:25
地   址:沧州市建设北大道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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