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沧州市委
沧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第八届“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
和“沧州市优秀青年”的决定
(2007年3月13日)
近年来,全市广大青年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省、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踊跃投身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出了重要贡献,涌现了一大批具有时代特征的优秀青年典型。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青年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立志在将我市打造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和隆起带、构建和谐沧州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充分发挥好生力军作用,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葛建军等10名同志第八届“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给予记二等功奖励;授予 王之芳等20名同志第八届“沧州市优秀青年”称号,并给予记三等功奖励(名单附后)。
葛建军、王之芳等30名同志是我市青年的优秀代表,他们的先进事迹集中体现了我市青年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艰苦奋斗的优良品质,恪尽职守的扎实作风,充分展现了当代青年的良好风貌,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追求卓越,不断推动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各项事业取得更大的发展。全市广大青年要以受表彰的同志为榜样,学习他们热爱祖国、忠诚事业的优秀品格,学习他们爱岗敬业、顽强拼搏的创业精神,学习他们崇尚科学、不懈探索的创新勇气,学习他们扎根基层、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积极行动起来,奋发努力、开拓进取,把个人的理想追求同国家的前途和民族的命运紧密联合起来,把个人的发展进步融入到党和人民的事业当中去,使人生价值在实现将我市打造成全省新的经济增长极和隆起带目标中得到体现,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出一流的业绩,以坚定的信念、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投入到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的伟大实践中去。
附:
第八届“沧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名单
刘建二 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副主任
(其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