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灿英律师事迹材料
霍灿英律师,2003年毕业于河北经贸大学,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并于同年以优异的成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2004年5月在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实习,2005年至今在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执业。
一、拥护党的领导,忠实履行律师职责。
霍灿英律师,忠于职守,正确履行职责,切实拥护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积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拥护党的路线方针,自觉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始终在政治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霍灿英律师认为,律师的作用不仅仅在法庭上,律师是整个国家司法制度中一个重要环节。如果没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在执业过程中,必然会形成执业指导思想上的错位,律师的执业活动也就无法取得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她把这一认识始终贯穿于自己的执业过程,以社会责任为已任,把社会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在办理南皮某酒店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时,霍灿英律师被南皮县人民法院指定为管理人成员之一。由于当时该案所涉债权人遍布沧州整个地区,且涉及各行各业,有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也有靠种地为生的普通老百姓,该案在当地影响很大,稍有不慎,将会引发各种群体性事件。她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积极接受债权人的债权申报。她在面对大量情绪激动的债权人时,一边耐心给他们讲解法律,一边主动做好情绪激动的债权人的思想工作,力争息访息诉,认真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获得了南皮县人民政府、南皮县人民法院和债权人的一致好评。
二、恪尽职守,认真负责,力争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霍灿英律师执业十多年来,诚实守信,工作严谨踏实,认真负责,始终本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努力工作,一直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办理每一个案件。无一错案,无一被投诉,实现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霍灿英律师办理任某挪用公款一案,通过多次会见被告人,反复查阅案卷,并多方调查取证,最终无罪辩护成功。办理郭某诉张某财产分割一案中,经多方调查取证并掌握了关键证据后,她给张某做大量的思想工作,并与对方代理人多次沟通,最终使双方得以调解解决,同时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霍灿英律师积极参加沧州市司法局、沧州市运河区司法局、河北海岳律师事务所组织的各类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她善于利用媒体进行法制宣传活动,经常在沧州晚报法律咨询热线栏目发表咨询案例。这些案例贴近普通老百姓,对大家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很多读者在看到报纸后慕名找她咨询并代理案件。
四、热心法律援助事业。
霍灿英律师乐于助人,关心并积极帮助弱势群体,不求任何索取,她不遗余力地为那些无经济能力的人提供法律服务。2015年被沧州市司法局评为“2014年度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沧州市运河区的佟某2011年在单位上班时发生工伤,不慎伤及右手拇指。单位在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便不再理睬,任凭佟某不间断的要求工伤待遇,单位仍置之不理。佟某在走投无路时找到了霍灿英律师。她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佟某经济困难,决定为佟某申请并提供法律援助。因案件缺乏有利证据,她曾多次找到佟某的工友、单位领导,努力多方取证。功夫不负有心人,她代理佟某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案胜诉,接着一审、二审胜诉。后经向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报,得以认定为工伤。在劳动能力鉴定后,又经劳动争议仲裁、一审、二审,历时四年多,最终为佟某赢得了十余万元的工伤待遇。这是当初只想把医疗费要回来的佟某万万没有想到的。